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增加以下内容:“对于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四、技术、服务要求中未标注‘★’‘‘△’号的条款,负偏离达到5条(不含)以上,按无效投标处理”。 2.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2026年11月10日 09:00:00”变更为“2026年11月20日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