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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蕲州镇及彭思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蕲春县蕲州镇及彭思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HBQC-202605SL-006001002)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4 00:00
蕲春县蕲州镇及彭思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蕲春县蕲州镇及彭思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HBQC-202605SL-006001002)评标结果公示 2026-07-24 00:00:00.0 92eefcfc-7daa-4b7d-b4d6-c5a1db7f7700 003001005 7748dc7b-9d58-4b2c-94bf-405f5eb85118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605SL-006001002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蕲州镇及彭思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于2026年06月22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7月22日在蕲春321大开标室开标,并于2026年07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正达水务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齐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阳新县鑫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453373400.00 475614987.70 478707035.26
质量(如有)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张庆森 蔡曾飞 熊泽溢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1112021202204582 鄂1422022202304903 津1122021202200663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2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正达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京九大道168号
  联系人:江管颖
  电话(传真):1359760079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赤东镇锦上城小区二期B栋201
  联系人:江管颖
  电话(传真):13597600797
3.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1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7210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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