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LA990032-202501-01
一、招标概况
青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湖北鑫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0KV 外线工程)于2025年07月10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宜昌昌耀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319988.66 | 2328739.21元 | 2325032.96元 | |
质量目标 | 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本地区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设备、材料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 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本地区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设备、材料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 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本地区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设备、材料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 |
履约期限(天) | 3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送电 | 3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送电 | 3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送电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190816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274226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42652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5]000696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2]007214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20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秦锋,工程师证书,E300014700 | 李龙钦,工程师证,E300030315 | 吴自豪,工程师证书,E300025685 |
安全员 | 朱祥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19)0012009 | 袁灿,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3)4006747 | 易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0)0003666 | |
质检员 | 余杏,质检员岗位证书,0421710894217001300 | 望运池,质检员岗位证书,0421810894218000237 | 李林,质检员岗位证书,0422110800072000015 | |
项目经理 | 杨庆,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131433952;鄂建安B(2017)0007232 | 杜凤英,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171879046、鄂建安B(2018)0008285 | 赵龙,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131432391;鄂建安B(2017)0010973 | |
施工员 | 易海波,施工员岗位证书,0422410300011000026 | 董必锋,施工员岗位证书,0422110300072000005 | 谭亚洲,施工员岗位证书,0421810394218000880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07月31日10:0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投标的宜昌昌耀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3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宜昌昌耀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表:杨涛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严丹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01日 12时00分至2025年08月04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供电公司
电话:13986810011
2.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871640333
3.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17-7822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