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1:招标文件第120页“建安工程费报价要求如下:1、建安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但是目前“湖北24清单计价方法”电子标接口宜昌地区暂未开放,且招标人提供的Excel清单报表格式与24清单计价方法的软件报表格式对不上,请问本项目是否采用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答复: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计量规范,计价采用湖北省2024版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详见答疑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二、提问2:针对招标文件P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4政府采购政策,若大型企业A分包给中型企业B和小微企业C,其中C分包份额占项目建安费30%,这种模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吗?能享受这个小微企业加分政策吗?
答复: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投标人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建安工程费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
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71132468.38元,大写:叁亿柒仟壹佰壹拾叁万贰仟肆佰陆拾捌元叁角捌分(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8099968.38元,大写:叁亿陆仟捌佰零玖万玖仟玖佰陆拾捌元叁角捌分;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32500.00元,大写:叁佰零叁万贰仟伍佰元整)。
四、本次澄清修改发布了建安工程费项目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并将编制完成的XML格式清单报价,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附件中。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23日9时00分”。
六、本次澄清修改制作了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后自行下载。
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湖北经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