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公安局毛坝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利川市公安局毛坝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近3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1.本表后应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会计标包应当满足《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现修改为“1.本表后应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当满足《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答疑澄清内容对各潜在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原招标时间保持不变。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参与招标活动。
特此澄清!
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