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集镇给排水功能恢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YLA020128-202601-01)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第7条中“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指的是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的人数不少于10人,还是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的人数不少于10人?
回答1: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指的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
问题2:初步设计能否提供CAD版本?
回答2:否。
问题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3“招标人随招标文件一同公开发布了本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但是招标文件压缩包中只有初步设计文件,可否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
回答3:初步设计文件已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其他资料详见答疑文件。
问题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未给定格式,请问是否格式自拟。
回答4:投标人自拟格式。
问题5:招标文件中未提及投标人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请问是否无需提供。
回答5: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需填写投标人处是否只用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回答6:详见答疑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2”。
问题7: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3、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但是在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4.6联合体核定后“(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设计,联合体成员按照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负责本项目其他范围内的工作。”关于联合体牵头人的表述,前后矛盾,是否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为准。
回答7: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
二、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建设内容及规模”现修改为:
集镇给排水功能恢复工程主要分为永久功能恢复和临时保通两部分
(1)永久功能恢复
①太平溪镇:
给水部分:新建DN250-DN400给水管道12.66km;
污水部分:新建D300-D400污水重力管道1.42km,DN150-DN200污水压力管道8.10km,污水提升泵站2座。
②乐天溪镇(含三峡枢纽管理区):
给水部分:新建DN100-DN600给水管道10.97km;
雨水部分:新建D600-D1800雨水管道5.12km,D300雨水口连接管3.39km;
污水部分:新建DN80-DN300污水压力管道4.41km,D300-D500污水重力管道2.91km,污水提升泵站1座,同时对现状朱家湾污水提升泵站改造(增设格栅间、潜污泵、沉砂设备);
燃气部分:新建DN200燃气管道2.97km。
(2)临时保通:
①太平溪镇:新建DN50-DN300临时保通供水管1.86km;
②乐天溪镇:
给水部分:新建DN150-DN300临时保通供水管3.29km;
污水部分:新建D300临时污水管0.23km。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施工组织设计”新增加“BIM技术应用方案”。
3、报价文件上传方式: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发布的“XML文件”进行制作报价文件,并导成PDF格式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一并上传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
4、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计量规范来报价。
5、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发放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6、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夷陵水运新通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东湖大道13号
联系人:杨前程
联系电话:138725854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项目负责人:成方琳、张北南、张家齐
联系电话:15871606842、0717-6490818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话:0717-7200518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