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2026年6月26日收到相关潜在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交的异议函,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作更改。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关于石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函的回复》。
招标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叁仁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