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大河镇农产品批发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招标人确认,现就如下事项进行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现更正为:(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因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内容改变,现招标文件下载日期延长至7月14日23时59分,开标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15日上午9时。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