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及答复
1.关于质量要求的说法招标文件P7和P137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2.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的说法招标文件P7和P137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3.关于工期问题,招标文件要求总工期700日历天,且必须确保2028 年3 月30 日前通车;而开标日期为2026年6月1日,按2026年6月1日开工,总工期700日历天计算,完工为2028 年4 月30 日,不满足通车时间要求,请明确具体开工、完工日期?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241九、施工组织设计为8项内容,而软件中给出7项标题,是否可以在软件中最后一项新增节点?
回复:以技术标评分因素(7项)为准,软件中的7项标题已覆盖全部评审内容,无需新增第8项节点。
5.请问招标文件P240(一)清单报价封面是否有具体格式?是否可以以软件导出的投标方投标总价封面和投标总价扉页格式为准?
回复:可以。
6.清单导入后项目名称为宜昌市长江溪大桥新建及两岸接线工程,无法编辑,但是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项目名称不符,请问无法更改的地方是否以软件里项目名称为准,可以自主更改的地方是否按投标人须知中宜昌市长江溪大桥新建及两岸接线工程施工为准?
回复: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为准。
7.投标文件P224页1-5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与九、施工组织设计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内容相同,由于本项目为暗标,1-5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是否可以仅保留标题,标题下方填写“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即可?
回复:1-5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也可以在标题下方填写“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同,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招标文件P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8定标要素中4项。要求定标时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请问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于开标时间到达现场等待定标答辩,还是后续通知答辩时间?
回复:不需要,后续另行通知。
9.请问该项目定标要素中要求的企业实力等必须是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的业绩等资料还是可以另外提供呢?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10.该项目类似业绩要求为承担过单座桥梁工程建安费2.3亿元以上的工程施工,请问证明资料未体现建安费的项目,可否以签约合同价为准,企业获奖项目建安费可否以签约合同价为准?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11.本项目对施工机械设备未做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和商务审查资料中1-5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是否可以不用填写”?
回复:1-5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也可以在标题下方填写“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同,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2.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请问投标文件所附图片是否可以是彩色?是否可以附现场照片?是否可以附图纸?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13.招标文件第41页约定“G: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3-5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G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8项。”;招标文件第42页约定“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1-2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Q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8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8项未对G和Q的取值做约定,请问能否明确G和Q的取值?
回复:该项评分内容为系统固定格式,不适用本项目。
14.招标文件第47页约定“J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取值方法如下:J值的范围为0~10的2个连续整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书面明确。”;招标文件第48页约定“H、L取值方法如下:H值的范围为50~80的3个连续整数、L值的范围为3~10的2个连续整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书面明确。” 上述J值、H值、L值的取值范围太大,请问能否明确J值、L值的具体2个连续整数和H值的3个连续整数?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15.招标文件第149页约定“(4)本工程砼不允许现场拌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预拌商品砼和预拌砂浆,否则除承担返工责任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外,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请问本项目路面施工中所需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允许现场拌制吗?是否也必须使用预拌商品?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16.招标文件第153页约定“第3种方式:构成工程实体的调价材料(砂、石、水泥、商品砼、水稳层、沥青、钢材)市场物价变化在±5%以外时(不含±5%)调整价差,......”请问上述调差材料中的水稳层、沥青指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的原材料还是指预拌商品?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17.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xml中招标信息招标人处为空,导致生成投标清单时扉页中招标人为空。建议招标人补充该处信息。
回复: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为准。
18.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xml中招标信息招标总工期(日历天)为“0”,招标要求担保类型为“现金”,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为“70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为“免收投标保证金”。建议招标人将招标信息招标总工期(日历天)修改为“700”,招标要求担保类型修改为“无”。
回复: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为准。
19.招标文件P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工期700日历天,且要求2028年3月30日前通车,按此结束日期倒排工期则开工日期为2026年5月1日,与投标时间不符,请问①2028年3月30日是否为竣工日期?②工期计划是否严格按700日历天进行编排,2028年3月30通车后再进行竣工验收?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20.招标文件P23页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中第1条全文均为白底黑色与第2条图表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请问施组中是否可以采用彩色图片(如CAD彩色绘图和彩色施工照片)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21.为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是否可以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管理措施放到“(8)其它按招标文件应编入的内容”中?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如有需要,应编入技术标评分因素(7项)相关内容中。
22.我单位由于法定代表人变更,资格预审文件中分包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请问投标阶段需要重新签定?投标文件格式中拟分包计划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工程)是否需要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中所附的分包协议是否还需要加附在投标文件中?附在哪里?
回复:原分包协议无需重签,只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拟分包计划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工程)不作为评审要求,无需填写,若目前已有分包计划可自行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中所附的分包协议在本阶段如无变化则可不放;如有变化则需在投标函第7项中进行声明,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附在“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章节。
23.招标文件 P208“四、拟分包计划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请问拟分包计划表是否填写“无”或“/”即可?
回复:拟分包计划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工程)不作为评审要求,无需填写,若目前已有分包计划可自行填写。
24.招标文件 P41 页明确“不平衡报价(扣分项)”以及招标文件 P45 页“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低于 D(D 为招标控制价)×80%,应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为确保投标人报价文件更好响应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烦请提供本项目控制价详细组成文件。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25.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为“宜昌市长江溪大桥新建及两岸接线工程施工”,第二次补遗文件发部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为“宜昌市长江溪大桥新建及两岸接线工程”,请问投标文件“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是否以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不进行修改。
回复: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为准。
2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条款,计划工期 7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无具体时间,且工期要求必须确保 2028 年 3 月 30 日前通车。若竣工时间为 2028 年3 月 30 日,根据项目开标时间推算,本项目计划工期不足 700 日历天。为便于编制投标工期计划,能否明确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27.投标文件格式“九、施工组织设计”中,施组编制有 8 个章节,而电子投标系统中只有前面 7 个章节的上传节点,请问施组最后一个章节是否上传?如需上传,上传至哪里?
回复:以技术标评分因素(7项)为准,软件中的7项标题已覆盖全部评审内容,无需新增第8项节点。
28.资格预审文件中“6-8 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因资格预审阶段尚未发布招标图纸,本次投标文件内“1-5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是否可结合招标图纸及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做相应调整?
回复:可以。
29.技术标采用暗标,请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中图片是否可以采用彩色图片以及进度图中关键线路是否可以用不同颜色区分。
回复: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30.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8)其它按招标文件应编入的内容,在平台上传界面无对应通道,请明确此部分内容放在哪里上传?
回复:以技术标评分因素(7项)为准,软件中的7项标题已覆盖全部评审内容,无需新增第8项节点。
31.我公司若需更换或增加分包单位,请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交的分包意向协议是否需要重新提交?
回复:若需更换或增加分包单位,需在投标函第7项中进行说明,并重新提交分包意向协议,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第 7 条内容中“我方资格条件”(见下图所示)是否指资格预审文件资审公告三、申请人资格要求所列内容?若不是,请明确具体指哪些条件?
回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4531288.93元(大写:叁亿玖仟肆佰伍拾叁万壹仟贰佰捌拾捌元玖角叁分)。招标控制价文件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领取。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本次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