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
招标文件P37页技术评审技术参数(20.0):评分标准“1.必须满足项:标注“★”的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项,有一项不满足技术评审不得分。2.一般项: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满足项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满足项大于等于90%的得15分;大于等于85%的得10分;大于等于80%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具有CNAS、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此条款技术参数设定只有国产某力品牌产品符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不得设置指向、贴合特定供应商、特定品牌的差异化、倾向性技术参数与评分标准的相关规定,此条款不利于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请求此条款调整为:标注“★”的技术参数满足项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满足项大于等于90%的得15分;大于等于85%的得10 分;大于等于80%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产品制造商公开发行彩色电子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回复:相关条款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
二.招标文件P37页技术评审产品统一性(4.0)评分标准“所投主要产品变频多联式空调的室外机、室内机、压缩机及所投变频多联式空调、直膨式空调机组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生产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志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此条款要求压缩机和直膨式空调机组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生产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志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明显排斥众多优秀供应商,且直膨式机组是定制类产品范围未供货无法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不得设置指向、贴合特定供应商、特定品牌的差异化、倾向性技术参数与评分标准的相关规定,此条款不利于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请求此条款调整为:所投主要产品变频多联式空调的室外机、室内机、所投变频多联式空调、直膨式空调机组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产品制造商公开发行彩色电子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回复:相关条款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
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2(1)各评分因素细分项技术参数(20.0)1.必须满足项:标注“★”的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项,有一项不满足技术评审不得分。2.一般项: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满足项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满足项大于等于90%的得15分;大于等于85%的得10分;大于等于80%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具有CNAS、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该条款违反国家相关招投标法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严禁通过量身定制参数、专属评分门槛,变相指定品牌、围控中标结果,破坏公平采购环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不得设置指向、贴合特定供应商、特定品牌的差异化、倾向性技术参数与评分标准。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通过核对后发现完全符合格力特有系列产品参数,其他品牌产品不能全部响应,该条款具有排他性和品牌倾向性,无法保证其他投标人投标公平公正。
建议此条款修改:标注“★”的技术参数满足项大于等于95%的得满分;满足项大于等于90%的得15分;大于等于 85%的得 10 分;大于等于 80%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设备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回复:相关条款未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
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2(1)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产品统一性(4.0)所投主要产品变频多联式空调的室外机、室内机、压缩机及所投变频多联式空调、直膨式空调机组均为所投品牌制造商生产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志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该条款违反国家相关招投标法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严禁通过量身定制参数、专属评分门槛,变相指定品牌、围控中标结果,破坏公平采购环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不得设置指向、贴合特定供应商、特定品牌的差异化、倾向性技术参数与评分标准。
国内拥有众多压缩机制造商,均能够提供优质的配套产品,此条款明显具有排他性,无法保证其他投标人投标公平公正;直膨式空调机组无行业统一标准型号属非标定制产品范围,产品未生产供货完成前无法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条款要求提供具有CNAS或CMA 标志认证的检测报告具有设置指向特定品牌倾向性技术参数与评分标准,无法保证其他投标人投标公平公正。
建议此条款修改:所投主要产品变频多联式空调的室外机、室内机及直膨式空调机组均为同一品牌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及直膨式空调机组制造商选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回复:相关条款未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枝江市金润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