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50%计取。(不计取专业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及复杂调整系数)。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5月29日9:00分。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按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