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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西陵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A4200002714002126002001)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6-04-30 17:36
西陵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西陵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A4200002714002126002001)第1次答疑 2026-04-30 17:36:03.0 1a324c79-74ee-45d3-aa6f-46824f17bdaa 003001004 d78ef223-d31f-4790-86f8-d7a03919197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备案意见,对本项目工程概况调整为“新建24处充电站及停车场一体化站点,新增停车位1088个,其中小型车快充车位130个,小型车慢充车位103个,地面硬化及道路刷黑,现状场地废弃建筑物拆除,新建挡土墙,围墙,临时用房,现状厕所翻新改造,新建箱变及充电设备,新建场地排水,监控及照明等配套服务设施。”

2、根据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备案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调整为“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第 30 号令”要求,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资质的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根据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备案意见,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9条“财务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中“财务状况”相关评审内容。

4、据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备案意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中“企业诚信分”调整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成员)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分值在100分及以下的不得分;100<诚信专项总分≤101.5分的得1分;101.5分<诚信专项总分≤103分的得1.5分;诚信专项总分>103分的得2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建设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以分值高的参与计分)

5、根据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备案意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条款 “7.3.1开工准备”中增加“建设单位在获取资料后,应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及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场踏勘及管线交底工作,由管线权属单位现场指认管线具体位置。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交底,形成书面地下管线交底书后,方可启动施工。”

6、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7.1增加“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充电桩及充电堆质保统一要求为:5年质保,3年维保。”

7、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5月10日17时30分。

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贰仟肆佰捌拾柒万捌仟叁佰壹拾肆元贰角伍分(¥24878314.25元)。

9、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已修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该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开元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8号三峡双创中心14层

联系人:左嘉

电话:0717-6628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4楼

联系人:陈瑶、杜思梦

联系电话:0717-6255808-8001、13872649873

行政监督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

    联系电话:0717-645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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