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 未明确该项目的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具体数据,造成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表》中(二)、(三)、(四)表无法计算填写,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请补充完整的工期数据或修改投标文件格式。
答: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只需填写“表(一)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即可,对格式中表(二)(三)(四)不做要求。
提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中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日历天。其中:1.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日历天。这两种描述不同,请问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中监理服务期应填写哪一种描述?
答:按以下内容填写:“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日历天”
二、澄清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推荐候选人条款修改为:“评定分离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规定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项)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评审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当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276号
联系人:彭珊珊
电话:186717151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社区移民青年创业园1区1楼
项目负责人:郑君臣
电话:18771751312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2楼
联系电话:0717-6672378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