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城区及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问题进行答疑,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问:1、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只能在软件上编辑或同步诚信库,与招标文件给的格式稍微不太一样,这三个是否以制作软件里的格式为准?
答:以制作软件里的格式为准。
问:2、本项目建设规模里,“一是取得散花存量污水处理厂相关资产并进行提质升级改造”,本项目为现汇EPC项目,上述取得散花存量污水处理厂相关资产是否不涉及投资?
答:不涉及。
问: 3、本项目是否有其他相关资料,如可研或者初设供参考?
答:本项目图纸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自行下载查阅。
问: 4、投标文件是否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盖单位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外,其余部分由牵头人按规定盖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5、招标文件附表十二: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放入投标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 6、附录一中财务要求仅要求牵头人提供相关资料,而招标文件九、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又写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前后矛盾不一致,九、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由牵头人填写并出具相关资料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见本章附录一”为准。
招标人: 浠水县清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