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先期工程220千伏及以下电力设施迁改土建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9条“财务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中“财务要求”相关评审内容。
2、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条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中“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评审标准补充增加: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C1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1)技术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现修改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施工方案中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重点难点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结合BIM技术应用适配性分等级进行评审:A级:1分;B级:0.9分;C级:0.8分;D级:0.7分;E级:0.6分;F级:0分。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地址修改为:宜昌市体育场路7号建管大楼5楼。
5、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8“定标要素”企业业绩修改为:根据候选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施工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从业绩数量、规模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择优提供不多于2项施工业绩资料,如提供超过2项业绩,则取定标补充资料的企业业绩汇总表中前2项进行比较;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定标补充资料中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定标补充资料中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企业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的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项目批复(备案)文件或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佰陆拾捌万肆仟玖佰壹拾元捌角柒分(¥8684910.87)。
8、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已修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该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西陵航运扩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8号
联系人:张银珠
电话:139867923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项目负责人:张舒杨
电话:13277396890
行政监督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93号
电话:0717-645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