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334358.45元(大写:壹仟零叁拾叁万肆仟叁佰伍拾捌元肆角伍分)。
2、招标公告及资格性审查中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修改为“施工员不少于1人”、“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修改为“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文件、施工图纸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4月2日9时00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兴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3号11楼
联系人:胡枫
联系电话:139977070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柳勇虎
联系电话:17340501790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