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东城园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HBXG-202602FJ-006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孝感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东城园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合同7.6.1条第(3)项修改为: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监理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若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0000元/处的违约金;对于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1‰-5‰/处的违约金。
2. 合同10.3.4条修改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按合同价的0.4%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 合同14.3.2条“建安工程费的支付约定”,第一项修改为:(1)承包人每月28日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实际进度完成的工程量建安费(不含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统计报表(工程量统计截止到每月25日)。发包人按流程审核后并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5%,项目前期发包人按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的全额造价进行抵扣预付款,直至全部预付款抵扣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4月7日9时00分。
招标人: 孝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