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5年赤东湖流域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EPC)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HBQC-202603QG-004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蕲春县2025年赤东湖流域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EPC)项目(项目名称)蕲春县2025年赤东湖流域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EPC)项目(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须提供近半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前6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修改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项目团队(4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近半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前6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修改为“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招标文件相应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蕲春县农业农村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世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