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6页中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本项目靠近高新区管委会,为提高项目品质,塑造企业形象,能否质量目标调整为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创宜昌市及湖北省优质工程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103页中13.2.3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双方可以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进行利益分享。招标文件正文第157页中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另行协商。
是否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171页中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办理财产保险,费用自理。
能否调整为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自行决定,费用自理。
答:答疑招标文件已增加说明,按修订的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第 6 页中履约期限 300 日历天。
问题:能否调整为初步设计阶段:本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满足报审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初设批复后 4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满足图审要求。施工阶段:工期 365 日历天;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60 日历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充电桩工程是否包含充电桩监控系统配套设备、软件及管线?
答:包含。
6、光伏项目是否含并网控制装置?
答:包含。
7、室外管网系统是否有管道包封?
答:按后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
8、套管中的规格是否指的介质管管径?
答:是介质管径。
9、绿色建筑等级按几级标准?
答:一星级标准。
10、电梯是否有品牌要求?
答:详见合同条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第五条,设计说明中的约定。
招标人:宜昌高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正宽
联系电话: 0717-6677188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赵家铺村委会二楼2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沛和
联系电话:027-86637809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75号联投科技产业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