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八里港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问题进行答疑,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28页,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中,均未对类似项目业绩进行描述,是否可理解为本项目资格条件对企业、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不做要求?
答: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包括项目成员业绩)不作要求。评分办法中业绩评分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项目业绩要求为准。
2.问:评标办法2.2.4(4)第(4)项要求投标人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请问,此处是否应修改为“如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答:评标办法2.2.4(4)信誉与业绩第(4)项投标人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修改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3.本项目图纸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下载查阅。以重新上传的图纸为准。
本次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