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城郊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JZSS-202506SZ-004001002)第一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对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拟投标段招标控制价60%的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请问例如老旧小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交通设施改造、道路工程及城市公用事业工程等业绩合同中包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施工内容,是否属于类似项目?
答:本招标文件所称“类似工程”,须符合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等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与招标项目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相同的工程。对于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所设“类似工程”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细化至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拟投标段招标控制价60%。该条款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内容不做修改。
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