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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JZSH-202610FJ-00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11:22
沙市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JZSH-202610FJ-008001001)招标公告 2026-10-29 11:22:11.0 f3e5a382-f38d-4608-ac8b-dbd6d72452cc 003001003 b75804c5-8d92-48e3-9c45-3153e281236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沙市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JZSH-202610FJ-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202610FJ-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市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市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5]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朝阳街道文化站大楼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现有建筑常规维修,外立面翻新,内部翻新,平面功能布局恢复内容,包含结构及消防设计及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沙市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536.06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湖北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投标人选择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注册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以及制作和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3)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4)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沙市区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 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方法四。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shash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80062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
代理机构: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毛家坊40号
地址:
荆州市江汉北路金科集美书院一期4-103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姚斌
项目负责人:
魏涛
电话:
17771626719
电话:
1350725113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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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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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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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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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10月29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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