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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云邸山月设计服务项目随州市云邸山月设计服务项目(HBSU-202610FJ-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11:41
随州市云邸山月设计服务项目随州市云邸山月设计服务项目(HBSU-202610FJ-011001001)招标公告 2026-10-22 11:41:57.0 823a9a92-8a6e-4edb-b867-1a6ba7807cfd 003001003 eeb0a37b-cab4-47bc-9143-7e91471a857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州市云邸山月设计服务项目随州市云邸山月设计服务项目(HBSU-202610FJ-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U-202610FJ-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云邸山月(项目名称)已经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9-421303-04-01-447838),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新随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随州市新随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涢水社区五组(迎宾大道东侧随州市审计局对面)。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有效用地面积4280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4042.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84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安装、消防、水电气、绿化、智能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方案设计阶段: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包括总平面布局优化、建筑单体优化、结构体系优化、机电系统优化等。(2)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各专业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包括设计说明、图纸、工程概算、报建阶段BIM设计等工作,满足报审、审查及后续施工图设计需要。负责完成本项目方案报规、报建等手续工作(以取得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完成标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20。其中:/。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54.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6.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一项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新随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沿河大道122号2栋单位101-1201号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汪洋
项目负责人:
蔡红军
电话:
18071377039
电话:
0722-32534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338399196@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15号
电话:
0722-3596155
传真:
0722-3596155
邮政编码:
441300
2026年10月2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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