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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官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测量、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13:26
宜昌市官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测量、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6-10-22 13:26:34.0 74992960-fea5-4674-a6b5-f70f0276d2f0 003001003 040cd1ee-4f4a-469b-9919-8d4f0d61484e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官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6〕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优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测量、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2、建设规模:建设保护区内用于控制面源污染的生态化沟渠80000平方米,建设生态缓冲带共计19300平方米,修复保护区内生态受损区域面积82080平方米,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规模共计53t/d及配套管网工程,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控工程1项。

3、招标范围:地形测量、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报建图纸的要求,确保项目审批、后续工作顺利完成。

4、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所有测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测绘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应具备市政工程或环保或生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 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供清晰可见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17号

联系人:雷洋

联系方式:0717-78201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优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项目负责人:王华健

联系方式:16608601115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17号

电 话:0717-782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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