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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5 21:31
当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10-15 21:31:59.0 777633ef-a252-44e9-847e-563af1ad6215 003001003 402dfbfb-7e28-40e0-bc75-debae11cee62

当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5】258号、当发改审批【2025】285号、当发改审批【2025】3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宸(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当阳市沙老堡垃圾填埋场。

2、建设内容及规模:(1)更新渗滤液处理设备,购置处理规模210立方米/d的新型设备并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2)新建应急池、改造渗滤液调节池等配套设施;(3)新建设备房、对渗滤液输送管网进行改造等辅助工程。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其中:(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4、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3288.2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85万元,设计费为92.98 万元,其他费3010.31万元)。

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建设期12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5、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6、施工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不 少于 1 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现 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质量(检)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1 人,可互相兼任,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资料员)近3个月((2026年7 月~2026 年 9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退休人员)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⑥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并同意该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会根据到位资金进行调整,施工合同需明确约定该项目合同金额以市财政局出具的预算评审结论作为合同签订和工程结算的依据。(提供书面承诺响应该条款,未响应一律作废标处理)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6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 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 91 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 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九、评标、定标办法

8.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非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当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广家洲路7号

联系人:向怡

联系电话:17762306195

2、招标代理机构:中宸(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世茂龙湾五期SY29栋1层7号

联系人:胡瑞

联系电话:15307135503

 

3、行政监督部门: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当阳市友谊路18号

联系电话:0717-32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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