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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完整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Z-202609FJ-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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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Z-202609FJ-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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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黄州区完整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6〕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国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专项债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资金:51.9%,其它(拟申请专项债):48.1%,招标人为黄冈国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世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黄州区余家湾社区及铝业社区辖区内。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为电子商务、健身、文化、旅游、家装、租赁等公共服务设施,拓展家政、教育、护理、养老等增值服务功能。主要建设规模包括:1、余家湾社区:增设便民服务综合设施10000㎡,改造排水箱涵100m,增设文化活动广场3114㎡;增设康养及文娱活动保障设施12480㎡,停车场850㎡,配套完善雨污分流、道路、照明、无障碍等基础设施。2、铝业社区:增设便民服务综合设施6908㎡,增设文化活动广场1053㎡,停车场522㎡,配套完善雨污分流、道路、照明、无障碍等基础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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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整体项目验收完成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人防(如有)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公共部位精装修、BIM应用、节能、绿色建筑(如有)、海绵城市(如有)等专项设计内容,消防、节能、海绵城市等专业设计应通过消防、节能等主管部门的审查)等,施工阶段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技术专题会,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过程中工程调整和变更、配合各阶段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审、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如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检验、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使用标准。最终建设规模(设计及施工内容、总投资额度)以业主审定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05 合同估算价:13344.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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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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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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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1.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设计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3)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④上述人员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以上均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2026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4业绩要求:具有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①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9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总投资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所提供的资料须体现合同额、盖章等关键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⑨投标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电子签章、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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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6日至2026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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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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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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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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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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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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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