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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碳蜂巢大冶市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期2.5MW)综合能碳蜂巢大冶市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期2.5MW)(HBSJ-202609QG-03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0 23:33
综合能碳蜂巢大冶市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期2.5MW)综合能碳蜂巢大冶市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期2.5MW)(HBSJ-202609QG-035001001)招标公告 2026-09-20 23:33:31.0 bc63e71b-4fde-417e-9ba7-9a31fdb13084 003001003 70931085-b332-4fcb-bb2b-24af472d5fed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综合能碳蜂巢大冶市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期2.5MW)综合能碳蜂巢大冶市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期2.5MW)(HBSJ-202609QG-03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9QG-03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能碳蜂巢大冶市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606-420281-04-05-6573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光谷东领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顶
建设规模:5.9MW,购置光伏发电太阳能主材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5MW分布式光伏系统EPC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整体设计、采购、施工,包括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并出具屋顶荷载报告及加固方案(加固方案必须取得第三方设计院的书面认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600㎡车棚、设备的选型、采购、运输及保管、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时长应不低于360小时)、消缺、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括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总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包括出线并网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等服务(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保护定值计算),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并出具安全复核报告;各项手续办理(环评、安评、消防、电力质检验收、安全用具检验等);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并根据本项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合同项目的保修,工程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31
合同估算价:672.5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并网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体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或施工和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设计方须提供设计业绩,施工方须提供施工业绩。 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且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并网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须提供合同、与合同对应的项目经理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 3.2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须出具承诺函,认可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须出具承诺函,认可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3 层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3 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金双君
项目负责人:
沈车、张婳、黄劲松
电话:
18972574904
电话:
1899558093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854553125@qq.com
电子邮箱:
122987385@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综合能碳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3 层
电话:
13874618945
传真:
/////
邮政编码:
430061
2026年09月2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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