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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EPC)(ESXF-202609FJ-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0 14:31
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EPC)(ESXF-202609FJ-004001001)招标公告 2026-09-20 14:31:39.0 3a914a5c-477c-45c7-b4a3-c1d0344c6684 003001003 cbeec807-f575-45d4-87be-a8030bef2cf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EPC)(ESXF-202609FJ-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609FJ-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改造项目(EPC)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6〕6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共计叁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398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忠堡镇烈士陵园内
  建设规模:拟对咸丰县烈士陵园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进行陈列布展提质改造,建筑面积1308.88m2,主要涵盖序厅、社教多功能厅、一二楼展厅升级改造、配套电气工程和智能化工程以及征集文物,购置陈列布展相关设备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图审、相关专家论证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各专业专项设计等)、建安工程施工、设施设备(货物)采购、安装调试、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5
  合同估算价:8242700.21元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8242700.21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028700.21元,设计费:214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小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纪念馆、红色主题展览馆等陈列布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工程接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具有的相应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其中: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工程接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项目批复文件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1.4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含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或持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提供能明确反映担任职务符合上述要求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类、环境艺术设计、文博展陈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提供能明确反映担任职务符合上述要求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提供能明确反映担任职务符合上述要求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提供能明确反映担任职务符合上述要求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均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注: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所有拟派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人员。 3.1.5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9-21至2026-10-14 09:3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4)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练   异议联系方式:0718-6655020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代理机构: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21号   代理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3号
  招标人邮编:445600   代理邮编:445600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负责人:刘练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815005   代理联系电话:0718-665502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450650643@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50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建管股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822699
2026年09月2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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