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昌市夷陵区城区管网混错接整治及缺陷修复工程 已由 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6】13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 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测量、勘察、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城区。
2、项目概况:根据《湖北省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宜昌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2.1 改造夷陵区城区114个雨污混错接问题管网。涉及新建DN300-1000雨水管1666米,DN300-600污水管2735米,污水检查井22座,雨水检查井7座,雨污结合井1座,管道清淤7205立方米;
2.2 改造233个三、四级结构性缺陷。采用紫外光固化法修复DN300-800污水管道9794米;采用机械制螺旋缠绕内衬法修复DN700-1200污水管道3735米;采用不锈钢快速锁法修复DN150-2000污水管道2775米;采用不锈钢双胀环法改造DN300-1350污水管道2214米;采用原位开挖换管法改造DN200-1500污水管道1612米;
2.3 排水管网安全检测。新增雷达液位监测计99套,超声流量计99套。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地形图测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质量目标: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测绘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乙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以上人员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 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40%,否则作废标处理。
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 4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8.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和联合体成员。
8.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8.4两个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8.5两个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8.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8.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就服务合同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9 月 27 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11 号夷陵国际 4 楼)开标厅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112 号
联 系 人:李海宁
联系方式:0717-72005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
项目负责人:朱盛林
联系方式:13508602393、1776425432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112 号
电 话:0717-7200518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