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监理服务(HBSJ-202511FJ-254003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8:49
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监理服务(HBSJ-202511FJ-254003001)招标公告 2026-09-01 18:49:29.0 9e5732bf-c9f1-46f6-aad0-8f6bba0ad0f5 003001003 e5b17a60-fb82-4bfe-b966-de89bec675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监理服务(HBSJ-202511FJ-254003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11FJ-254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教发函[2026]253号)、《教育部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教发函[2026]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
建设规模: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团总用地面积 293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6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室外工程等。建筑共分为:3A 学生宿舍、3B 学生宿舍、3C 学生宿舍、垃圾站。三栋学生宿舍主要功能为4人间宿舍单元、门厅、活动室、设备用房等;3A 学生宿舍、3B 学生宿舍地上11层,建筑高度44.45米,3B学生宿舍,地上12层,建筑高度48.05米。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总用地面积 841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7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等。主要功能为 4 人间宿舍单元、门厅、活动室、设备用房等;建筑地上12层,建筑高度48.05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监理服务、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监理服务,涵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与验收及保修阶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阶段:审查勘察方案与计划,对现场作业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验收勘察成果报告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整理提交全过程监理记录与总结。(2)质量控制:监督设计文件合规性、设备材料验收、施工工艺及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预验收,关键工艺或质量环节监理旁站,配合参与项目各方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3)进度控制:审核进度计划,协调设计、采购与施工衔接,动态监控关键节点,保障项目按期交付。(4)投资控制:审核设计变更与工程计量,监控合同价执行,避免超概风险。(5)安全与环保管理:监督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确保符合法规要求。(6)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处理合同变更与索赔,整理工程资料,保障信息可追溯。(7)试运行与验收:监督调试过程,组织性能测试,参与竣工验收,确保项目达标投产。(8)施工图审查和设计变更管理:本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图审查与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变更报告审查,参与需要发包人审核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查。(9)质保期内,负责委派监理人员参与解决质保期内的相关问题。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37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1月16日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1904.0 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为34138.3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1904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29.8万元,其中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23.4万元、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6.4万元。学生宿舍组团A项目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1370日历天。其中:1.监理服务期:约640日历天,具体与总承包合同一致,2.相关服务期:730日历天;学生宿舍组团B项目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1320日历天。其中:1.监理服务期:约590日历天,具体与总承包合同一致,2.相关服务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编:
430074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龚月
项目负责人:
黄晶、万齐威
电话:
027-67861112
电话:
027-872727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160号
电话:
027-61007929
传真:
027-61007929
邮政编码:
430300
2026年09月01日
备注:

附件信息
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