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酵母蛋白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4-420505-04-02-125465)获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酵母蛋白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现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购置安装自溶罐、分离机、降膜蒸发器、微滤系统等设备。本项目新建建构筑物总占地约850m2,总建筑面积约2145m2,配套冷却塔、储罐基础、罐区、室外综合管网、电气、道路、场地硬化、绿化、管廊、挡土墙等室外工程。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马鞍路168号。
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上述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完成竣工图绘制配合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范围: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工艺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的规划图及建筑方案等相关文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专家评审、可行性研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专家评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
(2)建筑工程施工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施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门窗工程、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含空调)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综合管网(沟、井)、设备基础、罐区、管架及管架基础、照明、绿化等),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3)工业机电安装工程(包含生产线相关的工艺设备安装、电气仪表安装、防腐保温安装),其中工艺设备安装主材和电气仪表安装主材包含在工艺设备及材料采购清单中,不在安装费中计取。
(4)工艺设备采购范围:以工艺设备及材料采购清单内容为准(详附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履约期限: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项目土建设计工期15日历天,工艺设计20日历天,项目施工工期90日历天,安装工期90日历天,调试工期15天。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7、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3)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8、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本项目要求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担任):
4.1.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1.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1.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4.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3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互相兼任。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含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总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 应当至少增加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补充说明2中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7、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2、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0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9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
招标机构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701开标厅,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8月1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兵
联系电话:15572726963
联系地址:猇亭区马鞍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68号万达广场B座1702室
项目负责人:许开伟、饶丹
联系电话:15549393121、15907178793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宜昌市猇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星光路99号
电话:0717-651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