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服务设施消防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6〕2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五个部分的消防智能化改造,分别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楼栋、县司法局楼栋、县公安局楼栋、县财政局楼栋、行政小区地下车库和行政大楼。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3其他
(1)质量目标: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质量员、施工员须上传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若施工员由技术负责人兼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同时上传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幸福大道32号行政大楼
联 系 人:刘慧
电 话:13886678789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项目负责人:胡远军
电 话:0717-7833000、15897552700
11.异议和投诉
11.1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11.2异议(质疑)联系人:
(1)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17-7833000、15897552700
(2)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电话:13886678789
11.3投诉联系人:
(1)行政监督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575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