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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东津新区长缨大道(伏牛路-楚山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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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东津新区长缨大道(伏牛路-楚山路)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7SZ-03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东津新区长缨大道(伏牛路-楚山路)新建工程已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襄经开经发【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东津新区
建设规模:长缨大道(伏牛路一楚山路),城市次干路,起于伏牛路,止于楚山路,道路长度约为281.232m米,道路总宽为30m,由东、西两幅各15m组成,东西半幅中间规划有40m宽景观带。本次建设东侧半幅道路和中央40m宽绿化带,道路红线宽为1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设计及道路沿线消防设施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调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②施工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明确)。 3.1.1资质要求: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用)在7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5))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襄阳市大湾区工业园四期
    联系人:曾雪婷
    电话:0710-3335383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正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大湾区工业园二期
    项目负责人:张晓
    电话:18871051789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中新路8号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投标监管室
    联系人:招投标监管科
    电话:0710-3231015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2026年07月2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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