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大屏及灯珠亮化改造)(HBSJ-202606FJ-124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23:18
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大屏及灯珠亮化改造)(HBSJ-202606FJ-124002001)招标公告 2026-07-16 23:18:47.0 4e34b2c7-eb4b-4a1b-ab38-45f15b9aeb5f 003001003 eae5fe8a-46cb-45a2-89e3-e2c8d4c9fa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大屏及灯珠亮化改造)(HBSJ-202606FJ-124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6FJ-124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大屏及灯珠亮化改造)(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汉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2-420105-04-02-30594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简画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简画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北路4号龟山电视塔
建设规模:龟山电视塔环形LED大屏及塔身亮化改造,LED屏约960平方米,户外灯珠亮化(灯珠约42000个)。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龟山电视塔环形LED大屏及塔身亮化改造全套交钥匙工程,包含LED屏设备供货安装、LED屏钢结构制作安装、LED屏控制系统、LED屏配电系统、LED屏综合布线、户外灯珠亮化供货安装、户外灯珠配电系统、户外灯珠控制系统、户外灯珠综合布线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北路4号龟山电视塔。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60天内设备到货至项目现场,30天内完成安装)。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经营许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可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及制造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且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要求仅针对核心设备:LED显示屏); 3.1.3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安装的单位须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注册在联合体中负责安装的单位):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满足即可):投标人或其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的制造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块面积大于900平方米的户外LED显示屏供货及安装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6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⑤⑥提供查询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在本项目中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简画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晴川街道知音大道188号天创坦达月湖云庄6栋1单元2楼12商室-6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波
项目负责人:
蔡立凡、李宏健、郭庆、刘志林
电话:
13387646707
电话:
027-8723809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81133289@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武汉市汉阳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
罗七路金龙公馆写字楼5楼
电话:
027-84233275
传真:
027-84233275
邮政编码:
430051
2026年07月16日
备注:

附件信息
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