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武坡无主库磷石膏清空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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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7QT-02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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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高新区武坡无主库磷石膏清空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高新区武坡无主库磷石膏清空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襄高发改审批法(2026)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和超长期国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刘集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刘集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高新区武坡无主库磷石膏清空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高新区深圳工业园新日路南侧 建设规模:对高新区深圳工业园新日路南侧历史遗留的武坡无主库磷石膏进行清空治理,该工程包含场地开挖及转运工程,磷石膏无害化处置工程、无害化磷石膏转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原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环境监测及治理工程五个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1.完成高新区武坡无主库约19万m(40万吨)历史遗留磷石膏清挖及其无害化处置;2.磷石膏经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用作路基、路肩等材料。3.将原场地整体平整后复绿,并进行环境监测。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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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对高新区深圳工业园新日路南侧历史遗留的武坡无主库磷石膏进行清空治理,承担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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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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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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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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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5227.66 万元;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2)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合格。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施工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3)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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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成员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度、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则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 4000万元及以上的磷石膏处理或固废处理或生态修复类的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 EPC 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5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除满足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在其单位缴纳的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6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1.7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1) 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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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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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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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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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