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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HBZD-202607SZ-00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1 16:15
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HBZD-202607SZ-00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2026-07-11 16:15:01.0 464e2318-27d7-40f6-abff-669e366c67e7 003001003 eacdad23-c47f-4eb4-9f21-98482fb8ac1f

资格预审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HBZD-202607SZ-00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607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随曾发改审批〔2025〕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片区
     建设规模:改造擂鼓墩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小区外配套城镇基础设施:修复小区外人行道,增加无障碍设施盲道;整治通信线缆,增设公共照明设施。2.楼本体改造建设:对既有建筑进行屋面防水改造,加装电梯。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为建设规模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合业主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工程竣工后须向业主单位移交全部完整的设计资料(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2)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3)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4)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竣工资料整理归档、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范围内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31日
     合同估算价:3730.9472万元
  2.3其他:本项目资格预审后进行的招标工作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a或b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要求提供的资料。②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2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要求提供的资料;③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要求提供的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3)财务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时,则至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申请人须另增派一名项目副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5)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6)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施工负责人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时,则至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申请人须另增派一名施工副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7)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及其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2日至2026年07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16号
    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周子晴
    项目负责人:
吕波
    电话:
0722-3591299
    电话:
0722-3330019
    传真:
    传真:
0722-333001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05696586@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16号
电话:
0722-3319900
传真:
0722-3319900
邮政编码:
441300
2026年07月1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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