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人坪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人坪河水库工程位于兴山县古夫镇境内,坝址位于古夫河支流咸水河上游,是一座以城镇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9km2,总库容98万m³。
2.2招标控制价: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额的4%(不超过54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验收全阶段的咨询、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内容。并配合招标人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内容。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咨询服务成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提交,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应充分吸纳当地收益群众民意和地方政府的意见,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并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③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服务范围须包含项目咨询(上传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网页彩色截图);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项目组管理人员(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拟派满足资格要求的人员)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⑥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22日09时00分止。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市民之家(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3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00分- 0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7.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6年06月30 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钟木樨
电话:131985860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项目负责人:卢炫政
电话:13260569275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260569275、招标人电话13198586065。
(2)监管机构:兴山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17-2586806
(3)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