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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望湖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望湖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6FJ-12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4 19:5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望湖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望湖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6FJ-123001001)招标公告 2026-06-24 19:50:31.0 87c4d196-a207-4700-8398-c86af6636809 003001003 1b47588e-e41e-49d5-81b3-48a9af49727a

资格预审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望湖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6FJ-12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6FJ-1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望湖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望湖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教发函〔2026〕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学校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总建筑面积36280平方米(地上32667平方米,地下361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人防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建设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含招标人审查);负责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完成竣工图并配合资料存档备案;(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材料及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运行等工作;(3)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包含拆除和恢复工程),包含施工过程中的钢结构检测和第三方材料检测工作;(4)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培训、移交等工作;(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维保等管理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26
     合同估算价:19700.6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工期为410日历天,具体时间与项目配套,预计2026年8月26日开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3.1.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或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申请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要满足上述要求;3.1.4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施工、设计两家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6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6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cgzx.zuel.edu.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75号国控紫阳广场A座14层1406室
    邮编:
430073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余汉刚
    项目负责人:
晏壮、王延举、杜芳瑜、杨茜、赵静淑、张际阳
    电话:
027-88386186
    电话:
027-826617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wuhan@xhtc.com.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
电话:
027-65563471
传真:
027-65563471
邮政编码:
430075
2026年06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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