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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修缮工程)总承包(EPC)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修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6FJ-12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3 20:59
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修缮工程)总承包(EPC)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修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6FJ-124001001)招标公告 2026-06-23 20:59:39.0 0404ee1f-5981-4b02-b87e-5ee4a0354425 003001003 eae5fe8a-46cb-45a2-89e3-e2c8d4c9fa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修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6FJ-12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6FJ-1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修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汉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2-420105-04-02-30594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简画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简画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北路4号龟山电视塔
建设规模:根据龟山电视塔现有空间进行布局优化,分别对电视塔前广场平房部分空间、电视塔第1层、电视塔第4层(焕新后称66层)、电视塔第5层(焕新后称77层)、电视塔第6层(焕新后称88层)、电视塔第7层(焕新后称99层)的环形观景平台(含微波棚)、塔下平台+2楼顶露台和广场北侧500平米以内集装箱等六大功能空间改造升级,面积约3000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以龟山电视塔焕新升级项目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为基础,从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投入使用、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5
合同估算价:2516.4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经营许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满足以下业绩: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EPC项目);或同时承接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和一项类似施工项目(类似设计项目指项目投资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类似施工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施工业绩。 3.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②一级注册建筑师、③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注册于本单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3.1.6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3.1.7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8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⑤⑥提供查询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24日至2026年06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简画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晴川街道知音大道188号天创坦达月湖云庄6栋1单元2楼12商室-6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波
项目负责人:
蔡立凡、李宏健、郭庆、刘志林
电话:
13387646707
电话:
027-8723809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81133289@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武汉市汉阳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
罗七路金龙公馆写字楼5楼
电话:
027-84233275
传真:
027-84233275
邮政编码:
430051
2026年06月23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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