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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沙河北路、纵五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HBTF-202606SZ-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18:51
团风县沙河北路、纵五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HBTF-202606SZ-005001001)招标公告 2026-06-10 18:51:09.0 1e3eb5ac-a975-49b3-8864-8490b839a968 003001003 0a8b0a08-8205-47a0-8274-e76cba9005a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团风县沙河北路、纵五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HBTF-202606SZ-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F-202606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沙河北路、纵五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团发改审批【2026】87号、团发改审批【2026】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团风县问津大道与和谐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新建纵五路延长线长约325m、宽24m,新建沙河北路长约411m、宽24m,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回填工程、机动车路基及路面工程、人行道、供水管、排水箱涵、雨水管、污水管、强弱电管沟、绿化、照明、交通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优化)、施工图审查、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 配合发包人完成 EPC 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施工图优化设计开始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设计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10
合同估算价:2984.8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工程费2760.91万元,设计费68.59万元,预备费155.3万元。具体报价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设计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项目管理机构资格要求:①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③施工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员 1 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施工员 1 名,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 1 名,持有质量员(或质检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 1 名,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 1 名,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十二个月)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3.1.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 年、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自行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等相关事项;(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团政规【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团风县资本大厦7楼
地址:
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海天凤凰城101号商铺
邮编:
438000
邮编:
438000
联系人:
汪洋
项目负责人:
熊丽、童路
电话:
15098047004
电话:
136360905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团风县团方大道22号
电话:
0713-6181098
传真:
0713-6181098
邮政编码:
438000
2026年06月1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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