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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HBFX-202605SL-007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21:55
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HBFX-202605SL-007001001)招标公告 2026-05-29 21:55:36.0 398eaca3-0235-4b62-9cce-5fabdc9f011c 003001003 c2a33f2b-7674-47a1-8c6e-d09e8f89da7b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HBFX-202605SL-00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605SL-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510-420325-04-01-9919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鑫顺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5.92%,银行融资:74.08%。招标人为房县鑫顺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堵河流域
建设规模:主要完成全长167公里的堵河流域及其支流的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完成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清淤、河道疏浚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丹江口库区十堰市房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扬尘防治、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24
合同估算价:23640.5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联合体指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3)人员要求:①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由施工单位提供);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兼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③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④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10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EPC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等;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30日至2026年06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2.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3.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鑫顺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老城社区神农路40号
地址: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688号(公共交易中心旁)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100
联系人:
许诺
项目负责人:
戢运波
电话:
0719-3228066
电话:
188072806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2953246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房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37号
电话:
0719-3233815
传真:
0719-3233815
邮政编码:
442100
2026年05月2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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