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高新区白雅路、白洋集镇地下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宜高经科发[2025]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概况:本项目聚焦白雅路沿线片区、白洋集镇片区排水系统现存的雨污混流、设施老化、排涝能力不足等核心问题,通过系统化的管网新建与改造、排洪通道整治、配套设施更新等,打造结构安全、功能完备、生态友好、运维高效的区域排水体系,实现两大片区排水系统的全域提质升级。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善溪大冲排水管网建设
沿善溪大冲(云保路~白洋大道)段西侧新建DN1000截污干管约3488米接至白洋大道DN1200污水主管,解决片区内污水分区排放问题,现状白洋大道DN1200污水主管的尺寸和高程能够满足新建污水管道接入要求,可以作为其排水出口。
(2)白洋集镇排洪通道改造
对现状位于建筑下方的既有箱涵进行优化改造,在集镇支路上新建4x1.5米雨水箱涵约92米,对善溪大道中心沟进行雨水分流。
对沿山体现状截洪沟进行优化改造,双悦实业南侧新建4×1.3~3.3米明渠长约176米及4x1.5米雨水箱涵约200米排入善溪大冲,并对善溪大冲接口段进行局部改造,降低善溪大冲沟底高程;同时针对铁路边沟存在倒坡,断面受阻路段,对排水明沟进行规整断面、调顺沟底高程系统;另结合现状沟渠高程体系,新建d1000管道约216米接至白洋大道现状2.5×1.5米箱涵。
(3)白洋集镇片区管网混错接更新改造(一期)
对白洋集镇片区一期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改造,同步进行管线梳理及下地处理,并对周边小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排水管网改造约3900米。
(4)白洋集镇片区管网混错接更新改造(二期)
对白洋集镇片区二期排水管网进行混错接改造,同步进行管线梳理,并对周边小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排水管网改造约2080米。
(5)赵庄路排水改造
针对交叉口低点积水问题,新建2×2~3.5×1.5米雨水箱涵共483米,提升雨水排放能力,管道末端直接接至现状沟渠,实现雨水快速外排;新建DN500~700污水管道约384米,将污水接入现状污水泵站。
(6)现状管网维修改造
以现状花园路东侧预留污水检查井作为管网起始节点,新建DN700污水管道约500米,d1000顶管过路280米,将白洋大道花园路段污水接至梅香路泵站前污水主管网;另根据管道排查监测结论,对本项目范围内的现状排水管道存在结构性缺陷及功能性缺陷的管段进行修复改造,并对项目范围内现状混错接点进行改造。
具体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布的建安工程费项目清单。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片区。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工作,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绘制等。
(2)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以及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招标人开展现场管理工作等。
2.4本招标项目的履约期限要求:总工期12个月。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达到国家及湖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的相关设计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审批。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资质不做要求)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拟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补充说明2中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所承诺内容应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不予采信);
3.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所有人员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相对应的联合体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1)中小微企业投标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中存在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当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单位)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8日17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5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丰岗路
联 系 人:陈雷
联系电话:150725432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项目负责人:尹镭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04
行政监督部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方式:0717-662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