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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渗滤液设备升级改造)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渗滤液设备升级改造)(ESXF-202605QT-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17:13
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渗滤液设备升级改造)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渗滤液设备升级改造)(ESXF-202605QT-001001001)招标公告 2026-05-18 17:13:34.0 c8d15823-3125-427f-bf84-850d8a42851e 003001003 0442b4a4-95ea-4708-aca9-a684f1049ad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渗滤液设备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605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渗滤液设备升级改造)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2〕204 号、咸发改审批〔2022〕294 号、咸发改审批〔2023〕14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链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伍万柒仟玖佰伍拾伍元整(¥57955.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代家沟
  建设规模:采购一套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交货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代家沟。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并验收合格。(25日内所有设备必须到场;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预验收;60天完成试运行,并通过最终验收。)。
  2.3其他:合同估算价:490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供货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5-19至2026-06-08 09:3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08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罗曼   异议联系方式:18372539870
  备注:
  招标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链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9号润弘大厦T1第17层06单元   代理地址:咸丰县富泰花园一期B3-201室
  招标人邮编:518067   代理邮编:445600
  招标人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负责人:罗曼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967918566   代理联系电话:1837253987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解放路鑫鑫小区西北侧约110米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明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825325
2026年05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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