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都市大堰堤至松滋桠岔铺子快速通道(宜都段)新建工程(K9+850—K14+595段)已由宜都市交通运输局以都交审批【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都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都市高新技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
2.2 建设规模:项目起于工业园七号路平交口,沿焦柳铁路北侧伴行,依次下穿油库专用铁路、下穿楚星矿区皮带输送管廊、上跨艾家溪及荆州港务铁路后与规划十号路平交,而后继续向东南方向延伸依次上跨孙家冲河道、何家溪,终点止于松滋界首开路平交口,线路全长4.742公里。全线设桥梁314m/2座,其中大桥217m/1座、中桥97m/1座;设涵洞11道,其中盖板涵3道、圆管涵8道。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5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要求,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承担本项目公路工程施工的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2.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定标:否。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开标会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0时00分。
7.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开标室一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5月18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周巧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30270
10.2招标人:宜都市高新技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陆逊大道170 号
联系人:梁郅杰
联系电话:13387257708
10.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项目负责人:周巧
联系电话:0717-4830270
10.4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宜都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宜都市陆城街道长江大道76号
联系电话:0717-4833567
10.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2023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应小于1。 |
注:1、提供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以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2、提供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未被评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未被评为D级。(根据《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鄂交建 [2015]575 号)文件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本合同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布日前3年内不存在行贿记录,并将查询记录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至本合同段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 |
注:1、第1、2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第3条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者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也可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
3、第4、5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
项目总工 | 1人 |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交通土建、道路桥梁(或路桥)、交通工程等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及B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5人 |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C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
注:1、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