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3】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招标人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65平方米。其中,新建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55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83平方米。本次采购包括空调系统(包含室内外机、冷媒管、冷凝水管、管道保温等)。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空调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土建施工配合,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等。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是所投品牌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的,须上传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所承诺内容应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不予采信)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项目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5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 5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5日。
十、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联 系 人:吴鹏翔
联系电话:159716500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1716(万达广场B座1716室)
项目负责人:谢梦姣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行政监督部门: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0717-667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