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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国道广水市平林至曾都区淅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HBGS-202603GL-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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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S-202603G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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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316国道广水市平林至曾都区淅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随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316国道广水市平林至曾都区淅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随发改审批服务〔2020〕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和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北鑫材源绿色矿业有限公司(代建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广水市长岭镇、马坪镇;桩号K-1+988.320-K15+916(15.92868km);K18+530-K30+003.289(11.473km)。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27.401公里,全线设大桥146.04m/1座,中桥239.16m/4座,涵洞97道,平面交叉6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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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06 合同估算价:62732.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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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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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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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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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3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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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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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6.2综合监管: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诉电话:0722-6659199 地址: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南门四贤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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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法)定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uangshu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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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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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至少含三表一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且截屏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2.2024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的信息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视为同等效力;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的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以及有效的劳务合同。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相关专业。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