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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牵牛大道五里河大桥至激浪河大桥段改扩建工程项目(HBYX-202602SZ-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20:22
郧西县牵牛大道五里河大桥至激浪河大桥段改扩建工程项目(HBYX-202602SZ-001001001)招标公告 2026-03-17 20:22:51.0 7fd8cf4a-dcfd-4fc2-8136-b69d06d6e9ed 003001003 559fbf94-52ee-4126-b1fd-dc3814e6935d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牵牛大道五里河大桥至激浪河大桥段改扩建工程项目(HBYX-202602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602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牵牛大道五里河大桥至激浪河大桥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5]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
建设规模:起点为五里河大桥,终点为激浪河大桥,道路全长1698米,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配套建设管廊等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16
合同估算价:3521.42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⑦投标人在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6)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人员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人员登记详细截图且与岗位信息一致);(8)其他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③投标单位应提供拟派人员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④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要求:主要机械设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录;(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75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南正街103号
邮编:
442600
邮编:
442600
联系人:
师守东
联系人:
徐铝鑫、程小虎、付鑫
电话:
13971937107
电话:
0719-60905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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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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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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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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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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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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