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EPC)竹溪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EPC)(HBZH-202602FJ-00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ZH-202602FJ-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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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EPC)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420324-04-01-90903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碧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碧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晟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竹溪县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26189.97平方米,主要建设机房基础设施、产业服务中心、产业研发基地、企业孵化中心等及相关附属设施。扩容数字化平台及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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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项目规划占地面26189.97平方米,主要建设机房基础设施、产业服务中心、产业研发基地、企业孵化中心等及相关附属设施。扩容数字化平台及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5-1 合同估算价:33446.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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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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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上述(1)要求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上述(2)要求的施工资质,承担信息化、智能化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上述(3)要求的资质。3、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仅施工单位提供)。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5、业绩要求: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注:类似业绩指总建筑面积达到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②拟派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在投标人公司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等。(3)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4)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有任何一方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5)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6家。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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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15日至2026年03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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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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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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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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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