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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翡丽甲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保利·翡丽甲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HBSJ-202602FJ-03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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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2FJ-03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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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保利·翡丽甲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2-420106-04-01-59524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保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市保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昌区徐家棚街与武车中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8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581.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23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0281.6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地下车库、物业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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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 (1)设计部分: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室内批量精装工程等)、海绵设计、地库BIM、管网综合设计等。负责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书,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房标准所要求的内容。 (2)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8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01 合同估算价:5779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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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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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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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基本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设计+②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之一(①或②或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
①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②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5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③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4)拟派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以上人员需是各相应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近 1 年来任意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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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14日至2026年03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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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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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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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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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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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武昌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027-88933056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弈龙、康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