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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病房改造工程)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5 19:32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病房改造工程)资审公告 2026-03-05 19:32:44.0 1e90ac53-f08d-4deb-a3e4-d5028f02d2da 003001003 a5240037-e924-4e94-b641-d09f50f60bd8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病房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5】2202554、【20251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人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医院自筹资金现对项目病房改造工程进行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病房改造项目(病房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解放路2号

3、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改造住院部1号楼和后勤楼,建筑面积44709.71平方米,建筑高度94.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多人间病房改造为2-3人间及单间,改造现有床位1000张,内外部装修改造落实磷石膏建设要求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内容(具体以后续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5、计划工期:64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标准如下: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成员共同拟派)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①申请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申请信息登记表》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51%以上;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⑥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1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中小微企业申请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申请文件提供的为准)。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申请时,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得分的高低进行最终排序。当得分相同时,以开标现场查询诚信分(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高的资格审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排序在前,当诚信分相同时,则末位并列排名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均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35日至202631123:30分止(北京时间)。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3171000分(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3月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sbjweb/)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csfzjt.com/bid/)

十、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夷陵大道358-1-101号

联系人:魏世星

联系电话:0717-62116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人:成方琳、张家齐、张北南

联系电话:15871606842、0717-6490818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5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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